各位同学:
暑假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新学年的收费工作,现将新学年有关缴费标准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规定,请你们在假期中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告家长,做好准备,开学时按时缴费,认真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二、2019年陕西省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参见陕西省学生资助网或我院网站公布的《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照政策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三、对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须提供乡或街道办事处证明)欠费的同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将不予注册。
四、缴费方式
1.银行扣款。
2.银行汇款。
特别提醒:汇款时务必在汇款用途栏填写学生姓名、学号和班级。请妥善保管好银行回单,来校报到时随身携带,以备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