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研究,现将我校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清明节放假,4月5日 4月6日 到 4月7号放假三天.
教学安排的调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出行安全教育并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